本招标项目湖州天马4.9MW/10MWh电储能项目EPC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市润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1台5MW升压变流一体舱与2台5.015MWh电池舱,交流侧电压升至35kV后以1回35kV电缆接入用户35kV母线备用间隔(需改造),35kV高压柜、UPS、直流屏、交流屏、EMS盘柜等配置在一二次舱内。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中承包商负责湖州市润昌新能源有限公司5MW/1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整个项目的设计、物料采购、施工调试等全部内容;
(2)承包人的设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制订勘测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衔接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设计服务。
(3)承包人主要供货范围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升压变压器、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集装箱内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控等)、相关电力电缆、与储能相关的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其他全部设备(并网点改造、并网电缆、一二次舱、35kV高压柜、UPS、直流屏、交流屏等)采购并负责交货至现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4)储能所有设备、系统的供货检验、调试、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用、整套启动、质检验收、达设计值投产、全容量并网稳定运行、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5)储能所属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临时堆场、临时用地及与工程有关的协调等全部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6)建设期间全部工作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全部要求。
(7)档案资料: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及达到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8)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
(9)所有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站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10)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四通一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办公等,以及施工全周期内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的所有设施。按发包人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八牌两图、龙门架等,符合发包方标准化要求,基本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等。
(11)承包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未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12)其它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储能发电工程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A、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
B、按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八牌两图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符合中核集团标准化要求。
C、投标人对储能设备外的一二次电气设备在出厂前要进行第三方监造。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承包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2025年8月20日施工单位进场,开始场平及施工准备;
2025年8月31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出图;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建及电气施工;
2025年11月15日储能交流并网;
2025年12月15日储能系统开始试运行;
从项目开工到全场设备投运共计工期118天,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工、完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质量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5%;
4、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签点率必须达到100%。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分配100%。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4)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10MWh或以上储能项目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提供资格证书、B证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 设计负责人1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至少1个10MWh或以上储能项目工程施工担任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工作经历;须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3施工专职安全人员 1 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至少1个10MWh或以上储能项目工程施工经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提供相关证书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业绩要求: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10MWh及以上容量储能项目EPC业绩或施工业绩;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截图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17 时至 2025 年 7 月 3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ts.windeyenergy.com/)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并且完成缴费。(具体操作参照“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仅支持通过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扫码支付。
5.3 注意事项:(1)本项目须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址:https://www.itruscloud.com/certsaas_cloud_portal/#/home/projectDetail/ydnyjtdzztbCArzxm获取CA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云采盾用户操作手册。)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按规定从“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 月 18 日13时30分,通过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ts.windeyenergy.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投标回执”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回执”文件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2 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4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ts.windeyenergy.com/)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杭州信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ts.windeyenergy.com/)、浙江省机电集团招采平台(https://srm.zjmegroup.cn)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州市润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联 系 人:于世超
电 话:18888955736
电子邮件:yushichao@windeyenergy.com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3层1305/1306室
联 系 人:刘欣、韩青颖
电 话:0571-81109260
电子邮件:liuxin@chinawindey.com、hanqingying@chinawindey.com
网 址:https://ets.windeyener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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